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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答新华社记者问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2008-11-22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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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器械处工作职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卫生材料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产品的分类管理;核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负责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制度;推荐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基地、检测机构、质量管理规范评审机构;依法监管特种药械;审批医疗器械广告;办理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书;指导医疗器械检验及技术审评机构业务工作。

    联系电话:025-83273706 传真:025-83273706
    E-Mail:qixc@jsfda.gov.cn


省局组织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抽查(2007-10-26)
国家局检查组对我省血管支架人工关节产品注册资料进行专项核查(2007-9-26)
省局举办体外诊断试剂法规知识培训班(2007-8-7)
苏北五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研讨会在连云港召开(2007-6-6)
省局对常州市三家骨科植入产品试点单位进行摸底调查(2007-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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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2007-10-16)
关于医用电气设备产品注册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2007-8-6)
关于深入开展医疗器械注册核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07-7-27)
关于举办体外诊断试剂法规知识培训班的通知(2007-7-17)
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体外循环管道类产品再评价工作的通知(20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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